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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兴庆区法院载誉扬帆为梦启航

文章出处:网络 人气:发表时间:2024-08-06 01:45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9年全区、全市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共有民事审判第三庭等3个集体、余海等11名干警获表彰。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为兴庆区法院下设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室,主要审理各类合同、婚姻家庭(截止2019年10月)、人身损害、房地产纠纷等案件,全庭11名干警立足本职,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能动履行审判职能。2019年度,民三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534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263件,结案率为89.31%;调解案件516件,调解率22.8%;撤诉及按撤诉处理案件418件,撤诉率18.47%。

  民三庭紧抓“民事审判”这个工作核心,2014年-2018年连续五年获得本院评选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获得银川市中院授予的“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2018年获得银川市中院授予的“集体二等功”荣誉称号。民三庭结合司法改革的大趋势,进一步突出亮点工作,完善三个专业化审判合议庭,探索家事、房地产、人身损害案件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审判模式。2019年2月,家事合议庭被评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9年3月,家事合议庭审判长丁秀琴获得银川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8月,家事审判合议庭自编自导自演的微电影《家和》荣获全国法院第六届十佳微电影微视频的十佳提名奖,是宁夏唯一获奖项的法院。11月,丁秀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民三庭在规范庭审方面下功夫。2019年2月,民三庭审判员宋志军采用要素式庭审模式开庭审理某房地产纠纷案件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全区法院十佳庭审”。

  余海同志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兴庆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在日常工作中,余海同志积极探索创新机制,为审判执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018年,兴庆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2018年9月兴庆区法院开展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工作,由余海同志负责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协调内外、监督管理辅助事务部门。以业务庭提意见、辅助部门说想法、审管办想办法的工作方式推进开展立案录入、排期开庭、送达、卷宗扫描整理归档等12项全流程辅助事务社会化,逐渐摸索出辅助事务社会化“兴庆实践”。2019年3月该做法被人民日报头版报道,区内外14家法院争相学习。

  何永孝同志作为执行一庭副庭长和执行团队组长,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自觉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2016年至2018年共结案1157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450件,所带领的团队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9年共收案672件,结案582件。该同志多次被评为兴庆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执行能手、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执行清积能手”;2014-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8年度被评为飓风行动先进个人。

  蔡涛同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执行局工作安排,主动加班加点,带领小组成员,按照解决执行难考核指标一项项落实工作,自2012年任执行员至今以来,累计收案2467件,累计结案2332件。其中,2019年旧存95件,新收642件,结案606件,结案率82.23%。蔡涛法官常说:“执行工作要努力做到‘四勤’,即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他的办公桌总是整齐摆放着各种法律书籍,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多做被告的思想工作,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出依据,说明利害关系,促使双方和解。

  2019年,兴庆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紧紧围绕服务审判执行这一中心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法院的审判执行和安保工作,通过抓党建、夯基础、带队伍、促保障,不断提升全院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水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法警察大队全年共提押刑事被告人1550人次,其中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540人次,值庭890次(含远程视频),民商事和家事法庭值庭86次,拘传逮捕刑事犯罪被告人57人次,协助刑事换押用警240人次。参与上级法院调警20次,用警135人次,用警天数75天。全年共安检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32万余人,平均每天安检1500人左右。查获各类管制刀具、农药、违禁品42件,没收10件,移交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人。节假日和夜间值班1320人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121次。审理3.15涉黑案件调用公安干警、交巡警90人,车辆10台,用警7天。调用法院系统司法警察64人,车辆7台,用警6天,庭前会议和宣判各调用法警16人,用警3天。审理海金鹏等11人涉恶案件调用法院系统司法警察6名,囚车1台,用警2天,圆满的完成了全年警务保障任务。

  兴庆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始终坚持创新守正、锐意进取、善作善成的工作理念,连续三年在质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19年全年共起草各类总结、报告、方案等大小材料117份,共计60余万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各重大奖项、活动的各项材料均出自政治部;圆满完成国家民委、自治区第三方调研组对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以及兴庆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测评任务,接待石泰峰书记、沙闻麟院长以及中澳合作全国妇联维权代表观摩团等视察参观法院工作。同时在“3.15”庭审及宣判期间,负责新闻宣传、网络直播的联络及预案制定工作;不断创新司法宣传方式方法,对外报送信息简报214篇,被各级媒体刊登200篇,推送微信公众号403篇、微博387条,更新内网97篇。参与策划及编排“扫黑除恶Q版漫画”“妇女节宣传文案”“我和国旗同框”等文案,双微宣传信息多次被宁夏政法、宁夏高法转载,其中,“我和国旗同框”的宣传被最高法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同时转载。整理报送信用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失信信息“亮剑”公职“老赖”》获选银川市十大信用典型案例;8月,司法宣传工作被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李海波同志作为民二庭副庭长,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办案数量及质量在院里始终名列前茅,近三年取得了多项个人荣誉。2018年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被银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十九大安保维稳先进个人”,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2017年、2018年度被兴庆区法院评为“审判能手”,2019年被银川市兴庆区记三等功,被银川市兴庆区授予“文明家庭”称号。2019年度,李海波承办案件总计394件,结案348件,结案率88.42%,收结案数在全庭乃至全院名列前茅。2020年1月,被兴庆区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和审判业务能手。

  贺晶婕同志先后在民三庭和速裁审判庭工作,在担任审判工作的第一年因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员”“一级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其后又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百日结案竞赛能手”“审判能手”“审判清积能手”等,荣获 “兴庆区最美劳动者”称号,2017年度至2018年度被连续评为“优秀公务员”。其曾撰写的《以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屋进行抵押的案例研究》分别在银川审判、宁夏审判刊登。2019年度共计收案786件,审结770件,收结案数在全院名列前茅。

  戴岩松同志2019年共收案841件,结案758件,执行完毕282件,结案率位居全执行局前列。戴岩松同志坚持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先后被评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2014、2015、2016年度先进个人、2015年度先进员、2016年度执行能手、2017年度百日执行攻坚战先进个人、2018年度执行能手、2018年度优秀公务员、2019年度执行能手、2019年度优秀公务员。2017年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9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先进个人。

  作为速裁审判庭年龄最大的法官,王晓寰同志一直饱含工作热情,斗志昂扬,勤勉尽责。2019年全年收案710件,审结698件,结案率98.31%,其中调解212件,撤诉405件,调撤率高达87.25%,是全院调撤率和即时结清率最高的法官。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作为速裁审判庭法官,王晓寰同志以最有效的办法和最能让当事人接受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以一名法官应有的良知和职业道德,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9年9月,李淑萍同志调整到立案庭庭长岗位。上任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发布实施,为推进兴庆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李淑萍同志认真学习关于“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任务要求,积极参与制定《服务联系卡》《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工作规范》《网上立案规范》《跨域立案规范》《先行调解告知书》等,并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制定了《关于实施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方式审理案件的方案(试行)》《人民调解员培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拓展司法与行政机关调解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她积极参与银川市城管局、两级劳动仲裁委员会、通贵乡、掌政镇、月牙湖乡政府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协调机制,保证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工作流转有序、衔接畅通。

  2019年,白梅同志承担了兴庆区法院扫黑办的工作和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全年草拟专项斗争方案、线索核查制度、专题党组会议题及各种汇报材料及总结90余篇;在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及“回头看”中,与扫黑办人员共同整理档案材料200余盒;建立了中央督导组转办线索台账、群众举报线索台账等各种台账资料十余套;2019年,审理或参与审理涉黑案件3件34人(包括唐开瑞涉黑案、杨树林涉黑案及“3.15”涉黑案);审理涉恶案件1件7人(王正国等人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涉恶案件1件28人(马海南等人涉恶案件)。在审理“3.15”涉黑案件时,与合议庭成员连续两个多月处于“5+2”“白加黑”工作模式,共同撰写判决长达449页26万余字。入院以来,白梅多次获得兴庆区法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兴庆区政府授予三等功;2015年,被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2017年荣获银川中院“办案标兵”称号;2018年荣立银川中院“三等功”,并被银川中院授予“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翟国印同志2019年共收案622件,旧存95件,共计717件,结案580件,结案率80.89%。先后被评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2015、2016、2017年度优秀公务员、2018年获得“全市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8年获得“飓风行动先进个人”。同时,翟国印同志始终注重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坚持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办案理念,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五个严禁”等,始终以一名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公正执法,切实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

  进入工作岗位以来,季德庆同志始终以高度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兴庆区法院审判执行提供强有力的宣传保障。在“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题”的攻坚决胜阶段,积极撰写通讯稿,共报送执行信息简报69篇,被宁夏法治报、华兴时报、新消息报等多家媒体采用刊登88次,人民法院报选刊4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选登1篇。进入政治部工作后,牢牢把握服务执法办案弘扬法治的宣传核心,开通“聚焦执行”“以案释法”“法苑杂谈”“知学践行”等专栏,共编辑推送信息简报262期316篇,其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64期86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宣传23篇。同时挖掘宣传亮点、创新宣传形式,参与策划及编排“扫黑除恶Q版漫画”“妇女节宣传文案”“我和国旗同框”等文案,双微宣传信息多次被宁夏政法、宁夏高法转载。其中,“我和国旗同框”的宣传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同时转载。2019年8月,兴庆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和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授予2019年度“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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