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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

文章出处:网络 人气:发表时间:2024-08-16 01:16

  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 各级排舞协会、老年大学、各社区排舞队(团)、健身俱乐部 及其他排舞爱好者。

  (三)串烧项目:两曲或三曲串烧,音乐时长为 3'00 ″-5 00 ″。

  (四)开放项目:至少含四个排舞基本舞步,音乐时长 3 00 ″-4'30 ″ ;无故事情节编排要求;选择要求适合参赛年龄 特点,音乐节奏欢快、 内容积极向上。

  ( 四)在同组别中, 同项目不得重复报名; 同一套动作不 得重复比赛, 串烧项目中用到的套路动作除外。

  (五)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排舞运动训练基 础,并确认身体健康条件能够适应于本次赛事。有以下身体状 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规定、 自选、 串烧、开放项目:8-20 人(含 20 人)。 2.校园排舞课间操项目、集体展演项目:

  (二)每队可报领队 1-2 名,每队每个项目限报教练 2 人, 报名时需注明教练负责的项目。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21-2024 年全国排舞竞赛评分规则》;

  参赛音乐均由各参赛队自备,需提前 15 天上交(音乐为mp3 格式,128K 以上,文件名包含项目、组别、参赛单位名称等基

  1.计分方法:规定项目+自选项目+串烧项目三项成绩之和 计算团体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打破平分:若成绩相同,则按照串烧、规定、 自选顺序, 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1.参赛视频的背景图、横幅由组委会统一设计;可制作实 体背景板、横幅或电子屏幕,也可在视频中直接添加背景板、 横幅贴图;

  2.拍摄应保证声音清晰无杂音,环境整洁,光线适中,拍 摄视线无遮挡;如在室外,尊龙凯时人生就博官网登录严禁逆光拍摄;

  3.着装需适宜参赛,且符合动作风格,禁止任何不文明、 不健康的元素出现;

  4.单机位横屏正面拍摄,拍摄镜头与第一排运动员距离适 宜,画面能清晰地看到比赛场地、标记带、背景图(或横幅), 且全体参赛队员成套动作过程均在画面内。参赛视频应包含进 场、展演、退场;

  5.视频必须连续拍摄,不得剪辑、拼接、特写及加字幕(除 横幅外),不得中断、转切画面,不得改变拍摄角度。除比赛 音乐外,视频中不得再出现其他配音或音乐;

  6.不得使用以往比赛、训练视频。若参赛视频中的队员与 报名时不一致,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

  8.参赛运动员的视频不得包含任何广告宣传内容,包括场 地也不允许植入式广告(植入式广告是指运动员通过手持、展 示或语言等方式把品牌产品或服务融入视频中并给观众留下相 当的印象);

  9.运动员可以在比赛服装上展示其赞助商标识,服装广告 不得具有挑衅性,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及社会道德规范,广告 不得宣扬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不得 宣扬民族、种族、宗教及性别歧视等内容;

  10.赞助商广告宣传要求如下;参赛运动员赞助商的广告标 贴允许缝制在选手的服装上,不超过 4 平方厘米;臂贴可以是 方形或环绕手臂,宽度不得超过 4 厘米;印制在选手后背上的 广告,面积不超过 21×5 平方厘米,成一线排列;服装上可以 出现生产商标识,要求如下:标识大小不超过 4 平方厘米,每 件衣服只允许显示一个商标。

  (一)单项奖:按不同项目和组别 1:2:3:4 比例录取特、 一、二、三等奖,颁发参赛单位电子证书。

  3.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体育总局相关规定评选,参赛队 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为 5:1;运动员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为 10:1; 裁判员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为 15:1)。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高级裁判组及其他指定裁判员由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从参加过本周期国际排舞裁判班或全国排舞 培训班学习并考试合格的裁判中选派。辅助裁判由大赛组委会 选调。

  (二)所有裁判员须按照《全国排舞比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全程参与裁判工作。

  各参赛单位须严格执行体育总局及体操中心各项赛风赛纪 规定,坚决做到不使用,不违反赛风赛纪规定。

  (一)参赛单位及个人须确保提供的参赛音乐可以合法有 权使用,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及其授权许可人知识产权的情 形;音乐内容(含外文音乐)积极向上,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含有负面内容或 引起公众负面联想的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规范。 外文歌曲须提供歌词的中文翻译,并确保翻译内容准确、表达 明确、忠于原文、再现原意。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 损失由该参赛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本次比赛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参赛 运动员(队)的肖像、姓名、名称、图片、录音录像、 比赛套 路、参赛音乐等,进行旨在促进排舞项目发展和赛事举办的各 项公益宣传、推广活动等。

  (三)如出现违反竞赛规程、明显错判漏判等扰乱比赛正 常秩序的行为,将依据《全国排舞比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等文 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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